补办材料1、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分别持有与申请结婚登记相同的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无需提供经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
2、查档证明。当事人向原办理机关申请补领且有婚姻登记档案的,由登记机关直接查档。
当事人不是向原办理机关提出申请,或当事人的婚姻档案已经移交的,由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查档证明。 档案遗失的,当事人提交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证明
3、 委托办理。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登记机关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注: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注: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聊城身份证补办所需的时间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办理补办手续需要以下步骤:
1. 首先,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相关申请表格等。确保这些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2. 接下来,您可以前往当地身份证办公室进行申请。在提交申请时,应注意核对所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和正确。
3. 身份证办公室将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和审批。审批的时间通常会根据办公室的工作负荷而有所不同。
4. 一旦申请获得批准,您将被通知领取新的身份证。领取新身份证的时间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总的来说,聊城身份证补办的办理时间可能需要几个工作日或更长时间,具体的时间取决于办公室的审核和审批速度,以及您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您希望最快速度办理好补办手续,可以提前了解补办办公室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并尽早准备好所需的材料,以便顺利办理。
申办人员范围:
1、在申领之日未满16周岁的公民,首次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
2、年满16周岁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3、已申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公民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4、已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姓名、年龄、民族、等主要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或更正需换证的。
5、从外省、市移居本市户口,需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6、已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居民使用、存放不当造成证件损坏需换领的。
7、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的。
8、对于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领、华侨回国定居申领、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领的。
9、现役军人、武装警察、服刑人员、劳教人员按规定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申报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本,换领的要持原身份证。
办理资料
1、居民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
2、申请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指纹采集、采集人像信息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注意:自2021年11月26日起山东省户籍人员身份证首领和临时身份证办理可全省通办,无需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免费
到期换领收取费用20元
损坏、丢失补办收取费用40元
办理时限
普通证件20个工作日,邮政速递10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1、已办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应需要携带《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3、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可在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领取
5、申请人可在本地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申请身份证需要申请人带着自己的户口簿到常住公安机关去申请,如果是集体户办理身份证还需要带着自己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证”有效期满、登记项目变更或“二代证”损坏)
温馨提示:
1、“二代证”有效期满这种情况基本上都需要重新采集相片和重新提供数字相片
2、未满16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3、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可在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领取
5、确切的详细信息流程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
2、申请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办理地点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区分局新区派出所
地 址:东昌府区柳园北路16
电 话:(0635)8331798
临清市新华路派出所
地 址:临清市东环路
聊城市公安局新区派出所
地 址:聊城花园南路89号
聊城市古楼派出所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关街
电 话:(0635)8469176
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你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
第一,登报申明;第二,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第三步,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主流媒体刊登报申明之前的出生证明已经作废。2、带着有申明的那张报纸,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
3、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在主流媒体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
(5)如果是还没有未落户的新生儿,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户籍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注:申请人必须为新生儿的父母。若不是父母,必须持有公证处公证的新生儿父母出具的委托书。由当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材料审核,负责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若您所在地是聊城且孩子的出生证明遗失需要补办,您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联系出生地派出所:与孩子出生地所在派出所联系,咨询补办出生证明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2. 准备材料:一般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申请补办出生证明的书面申请;
- 孩子的户口本(有户口本的情况);
- 孩子的身份证复印件(有身份证的情况);
- 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 随案材料,如照片等,根据具体要求提供。
3. 提交材料并办理:根据派出所的要求,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派出所,并按照他们的指导完成办理流程。可能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缴纳一定的费用。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补办出生证明的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方政策而有所不同。最好咨询当地聊城市相关部门(如派出所、民政局等)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办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