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两份);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一式两份,需注明:姓名、专业、证书编号和聘用企业名称);
4、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污损更换的提供)。申报程序原则上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