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资格证书丢失后,持以下材料到省人事中心综合部申请补发证书: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
综合部在收到考生所有材料后,进行整理,登记造册,将整理后的所有材料报往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或专技司。
3.
收到国家人事部同意补发并发回的新证书后,通知考生本人到我中心综合部办理相关领证
关于广东护师资格证书丢失补办的步骤如下:
刊登遗失声明:在当地日报注明姓名以及工作单位,执业证书编号、发证时间、种类,并且还要声明作废。
向原发证机关提交足够的证书申请补发,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执业证书的正本或副本原件去当地政府填写好护士注册申请表,即可补办证书。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关办理机构。
一、申请人携带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三、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补办证书。
四、提交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和首次注册申请表。
1、刊登遗失声明(在当地日报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执业证书编号、发证时间、种类,并声明作废);
2、出具工作单位证明(使用单位公用笺,说明遗失原因,盖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
4、带原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的原件;
5、填写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6、护士注册健康查体表(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查体,心电图、肝功、X线或胸透报告单应贴在背面);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使用单位公用笺,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