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申领学历证明的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高中毕业证书丢失可以补办,补办地点是所在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补办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加盖学校公章。
2.将申请表交所在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并领取空白毕业证。
3.学生所在学校填写好毕业证并盖好相关印章。
4.将申请表和填写完整并盖有学校印章的毕业证交基础教育科审核。
5.所在地市教育局办公室核实并加盖钢印。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学历证明 然后,带上身份证和遗失申明申请去原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在开毕业证明书之前,需要填写申请表或写申请表,除了写明遗失原因和证书补办要求外,毕业证的编号、个人学籍号码、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也需要填写清楚。
学校经过核实审查无误后给你开具一份毕业证明书后盖上公章,带上毕业证明书和身份证去当地教育局补高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