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给学生颁发毕业证的条件是什么

学校给学生颁发毕业证的条件是什么

1、初中毕业证发放对象为具备有学籍在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发放条件为: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素质考核合格,无政教处违纪处分记录;学科成绩未达到标准者实行毕业证缓发和补考制度。参加补考的学生在9月初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统一发放毕业证;经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学生不予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只颁发初中结业证书;在校期间因品质不良受学校违纪处分者,毕业时未被撤消处分者,毕业证缓发一年,届时由个人申请,经学校审核达到发放条件者予以颁发。

2、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高中学生毕业,取得毕业证的必要条件有三个,分别是:一、取得144个学分(必修获得116个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课23个学分;选修Ⅰ获得22个学分,选修Ⅱ获得6个学分)。二、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合格。三是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不少于50分)。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学生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并在省课改网络上填写完整,才能生成毕业证。

3、学生完成了大学学校规定的各门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时和学分后,由学校颁发。

向学校借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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