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范围包括: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其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2021年8月31日。
评审条件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执行。为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取消正高级教师条件中第十一条第3点“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者与班主任(德育)工作相关的市级以上专项表彰”和高级教师第十五条第2点中“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要求。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评审又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业绩。继续教育2016年以前按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计算,2016年1月1日起按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规定执行,由学校负责审核确认,无需提供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同时,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每年不少于190个工作日,循环教学不作要求,业务考核可结合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说课讲课和面试答辩
。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到农村学校开展流动青少年宫、校本课程等艺术、体育、科技类活动及课程辅导2年以上视为农村任(支)教经历。
江苏教师职称评审细则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本次评审对象为符合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职称评审规定的在职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二、评审条件
1.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1)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①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备副高级职务;
②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取得较为显著的学术成果;
③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学质量得到肯定;
④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2)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①具有博士学位;
②具有副教授职称;
③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取得重要学术成果;
④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学质量得到高度评价;
⑤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有卓越贡献。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1)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①具备高级教育教学资格证书;
②在教学工作中,教学质量得到肯定;
③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方面有一定的贡献;
④具有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能力。
(2)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①具备高级教育教学资格证书;
②在教学工作中,教学质量得到高度评价;
③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方面有显著贡献;
④具有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能力。
3.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1)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①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②在教育行政工作中,工作能力得到肯定;
③在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政策研究和教育改革方面有较为显著的成绩。
(2)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①具有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②在教育行政工作中,工作能力得到高度评价;
③在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政策研究和教育改革方面有卓越的成绩。
三、评审程序
1.申报阶段
申报者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2.初审阶段
初审主要对申报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者。
3.复审阶段
复审主要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复审合格者。
4.公示阶段
公示主要对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评定阶段
评定主要对公示期间未受到异议的申报者进行评定,确定职称评定结果。
四、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职称评审条件、学术成果、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查很严格,相关的审核人员或非常认真的看你的毕业证真的是非常的仔细,然后看你报名表上填写的相关的毕业时间、工作年限、公司盖章等等。
一个考生报名表上写的毕业时间是6月,被审核人员要求改成7月,审核人员是很认真的在查看,因为一级建造师考试要求社保,所以审核人员还会问相关的问题等等。
江苏省2021下半年教资不需要现场审核,江苏教资报名实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9月2日-7日,7日截止到17:00。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