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大连地区公证遗嘱需要一定的时间,正常情况下,当事人从发起申请到取得公证文书,往往需要4-6个工作日。当然,这只是正常办理所需要的时间,如果当事人的时间比较紧急,那么也可以申办急件,加急后能在2个工作日办好。因补充材料、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耽误的时间,不计在上述期限内。
首先要到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办理,取得继承权公证书,具体流程如下:
(一)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办理。
(二)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公证员会告知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三)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四)承办公证员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然后是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进行转移登记即过户。
必须公证
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领取《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带着表到原承租人档案所在部门开具,切记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不可以是单位公章,之后在回到公证处向公证员提交包括《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在内的以下证明材料:
1、原承租人的死亡证明;
2、所有健在并且具有天津市户口的有权承租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承租权人包括:原承租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若上述人等有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3、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在上述条件齐备的情况下,所有健在的有权承租人必须一起去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达成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协议书,只能由一个人承租,其他人必须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