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一)书面(包括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及更新时间等内容);
(二)林权政;
(三)集体林采伐材料:伐区作业简易设计文件(包括采伐作业设计小班图、伐区基本情况条调查表、简单文字说明)。
(四)公益林采伐按照《贵州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上报前需取得区林业局公益林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并附公益林区划界定书和公益林补偿兑现情况。
(五)上年度有采伐的提交采伐更新验收证明;因森林病虫害、火灾等需清理或采伐的提交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二、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三、办结时间
3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受理,林业窗口;
第二步:审核,森林资源管理站;
第三步:批准,分管局长;
第四步:办结,林业窗口;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受理地点:区政府服务大厅区林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