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属于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是司法局。 在中国,公证组织的性质分为三类:
一、因为公证处在政府编制序列,从行政划分上属于行政机关;
二、公证制度属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公证处的性质是证明机关; 三、公证人向社会提供智力性的法律服务,因此,从组织机构属性上,属于中介组织。
公证处归司法局管。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1、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2、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3、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4、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5、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国家公证机关。
公证处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 承担 民事责任的证明 机构 。
按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公证处是属于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公证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设立公证处应当经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批准,领取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公证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公证处是属于司法行政部门的公证机构,主要负责为人们提供公证服务。在中国,公证机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属于人民法院的辅助部门。具体来说,公证机构的管理和监管通常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具体的实施和服务则由公证机构本身负责。公证机构的职责包括出具公证书、认证签章、代为保管存储、证明在案存有原件等,其服务范围涉及民事、商事、公证继承等多个领域。
在中国大陆地区,公证机构主要包括地方公证处、部属公证处、企业公证处等多个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