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
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
2.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2份(表内贴照片);
3.
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写上学校、姓名);
4.
学校抽3名教师当评委,对每位参评教师进行学科评议;
初级职称评定需要准备的资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继续教育培训证、身份证(申报教师职称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申报系列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4、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评审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
5、委托函一份(档案不在本省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出具并加盖公章,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工作单位、委托意向等信息)。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9〕18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225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各地各单位要对学校年度职称申报人数进行事先审核控制,严格在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进行申报评审。对少数超结构比例严重的学校,可按“多退少补”办法进行过渡,其中对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进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进一。未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学校暂停职称评审工作。
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9号)要求,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山东惠才卡”),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经市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即济南市认定的A、B、C、D类持有“泉城人才服务金卡”的人才),山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济南市招聘引进的紧缺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事业单位的上述高层次人才申报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评审通过的可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