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办。方法如下:
(1)考生遗失毕业证,可以补办学历证明书。考生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张二寸蓝底免冠彩照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办理。
(2)考生遗失《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生登记表》的复印件。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籍室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不能补办:
1、按照原国家教委、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证书不能补办,只能开毕业证明或学历证明。
2、如果确认自考毕业证丢失了,只能登报挂失;
3、然后去地市以上自考办就可以办理补办手续,由省自考出具毕业证明。
4、虽然毕业证丢失,但教育部学历查询网上还是能够继续可以查到的。
1. 登录学信网:首先登录学信网,进入自考毕业生个人信息页面。
2. 申请补办:在个人信息页面中,找到“证书管理”或“证书申请”等选项,点击申请补办自考毕业生登记表。
3. 填写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明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学历证书等。
4. 确认申请: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确认申请并提交。
5. 审核认证:学信网会对申请进行审核认证,审核通过后,会向申请人邮寄补办的自考毕业生登记表。
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具体步骤如下: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
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