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证书丢失后,也是要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自考办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出生年月、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2、自考办对相关情况核查无误后,将你提交的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毕业证明书。
3、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对情况和材料核准后,就可以补发学历证明书了(由自考办办理和加盖公章)
各地规定不一样,比如山东不可补办,陕西可以补办,补办方法如下,你可拨打当地自考办电话查询。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和鉴定表》是自考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凭证。由于自学考试的特殊性,这些证件容易丢失,直接影响了毕业生的就业。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制售假证,严重损害了自学考试的声誉。为此,省自考办近日出台新规定:凡丢失两证之一者,可以补办;两证同时丢失,原则上不予补办。 新规定称,凡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和鉴定表》之一者,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其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书面证明、本人《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和鉴定表》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备查。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审查确认属实后准予补办,并于春、秋两季办证时送主考院校用印。主考院校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出具的介绍信,对申请补办的两证审核后加盖学校印章。 另外,两证同时丢失者,原则上不予补办。特殊情况在经审查有关证件并从信息库检索确认后,可开具相关的学历证明(同毕业证书享有同等效力)。当年颁发的毕业证书丢失者,一年内不予补办。有涂改痕迹者,一律不予补办。
如果是全日制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完全可以找学校或学院相应部门再要一张。
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体步骤如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考生忘记准考证号的陕西自考信息准考证忘了,持注册自考时所用有效身份证件到市自考办或区县自考办查询。考生登陆自己所在地的自考办考试网。例如陕西自考信息准考证忘了,江苏的,可以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入到自考办考试网首页。点击一下自考报名。
第一种方式: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首页,点击导航条第二项“找回准考证号”,可以找回考生准考证号码。请确保输入的姓名与证件号码正确。第二种方式:直接跟当地自考部门(自考办、考试中心)联系。
根据规定,自考本科的单科成绩可以保留八年,如果考生在连续八个考试年度内没有取得所报专业的毕业文凭,其超过八年有效期的单科成绩会作废,作废成绩的科目需重新报考。但由于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部分地区对成绩有效期并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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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各省市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大多数省市通过的成绩是长期有效的。教育部曾经有过规定:单科成绩8年有效。自考单科成绩8年有效并不是硬性规定,教育部将是否操作此规定的选择权给予了各省。部分省份单科成绩有效期是8年(具体的可以查询各省官网)。 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均未执行此规定。已经执行的省市有黑龙江(2006年开始执行)、陕西(2006年开始执行)、江西(2005年开始执行)、辽宁(2004年开始执行)、河南(2003年开始执行)。 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科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该规定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对于新考生,就是取得单科成绩的日期开始算起。
自考成绩可以保留5年。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自考证书颁发后,其成绩会被保存5年,超过5年后就无法获取以往的成绩单或证书,也无法申请补考或复核。
因此,建议自考考生在考试后尽快查询、核对成绩,并及时保存好相关的成绩单和证书,以备今后需要。另外,为保障个人权益,建议自考考生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书和成绩单,并定期备份保存相关文档和信息。
永久有效
自考成绩永久有效。自考是实行单科考试的形式,考生参加单科课程的考试,所有考试科目都及格后才可以申请毕业。如果考生没有通过某门课程的考试,可以等到下次报名时间再继续报考并参加考试,一直考到成绩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