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办理流程:
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答:如果是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休学呢,那还是可以趁着休学好好调整个人状态;但如果没有任何原因而休学,那就意味着你比其他同学晚一年毕业,以前讲的知识点呢也会忘的一干二净,而且如果休学休满一年了没有办理复学手续,就意味着你没学籍了。
不能
大专生休学不能拿到毕业证,休学是暂停学业,仍然未完成学业,不能视为毕业。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3.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4.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学生有下列情形,应休学:
(一)因伤、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一学期中停课时间累计超过6周者;一学期中请假缺课的学时数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
(二)一学期中请假缺课的学时数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三)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
(四)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年。休学有关事宜,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离校手续,其往返路费自理,学校保留其学籍;
(二)休学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校;
(三)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自理;
(四)学生休学由本人申请或由院(系)提出,填写休学申请表,经院(系)主管教学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并应在批准后一周内办完离校手续,由教务处发给休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