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出生证明后要到当地的街道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有了准生证后才可以上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七条,小孩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抚养人、家人等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有了出生证明,还有要准生证,要到当地的街道办理准生证,有了准生证则说明这个小孩是合法来到这个世上的,不是违法的,没有准生证是不会给上户口的。
然后带上户口本、准生证和出生证明等一系列材料到户籍管理部门去办理落户手续。
非也。凭出生证明,还有准生证(一式三份中的一份是派出所保留的,也有的不留,但是需要看)、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以上证件据需要原件。有些地方还需要街道和居委会出具的上户口的申请。一般的流程是这样的:
1、凭准生证在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凭准生证和出生证明到街道或者居委会以及乡镇区县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上户口的证明。
3、凭借准生证、出生证、申请(上户口的)、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办理上户口。一般情况下,给孩子起好名字,凭以上的证件,到派出所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
出生证明是一个纸,是每个人当年出生的时候医院开具的。之所以让你去派出所开具,是因为出生证明分正副本,或者说是两栏。其中的副本是派出所落户有用的(派出所扣留副本),正本是自己保留的。
如果你有正本就不用派出所开具了,因为正本就能说明问题嘛。
如果你的正本找不到了,就只能去派出所去找副本了。
如果派出所告诉你,找不到副本了,遗失了。你就只能去当年你出生的医院,申请补发出生证明了。
如果医院或者所在省的政策不允许补发出生证明原本或者副本或者证明,你就只能要求医院,开具当年母亲分娩和新生儿出生的病例资料了+加上派出所出具遗失副本说明+你本人遗失正本说明情况,来佐证了。
如果你当年出生的医院,很不幸运地破产了或者当年病例找不到了,可以通过独生子女证,接种疫苗上的出生日期,小时候看病的病例、户口本上出生日期,来佐证了。其实这样的情况,以后自己的孩子出生的时候,最好趁着有出生证明的时候去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这样即使丢了,还有一个公证处公证过的证明文件。
因为现在最新的政策好像是出生证明正本不允许补办。一个人终身只能有一个正本,最多补办的是一个副本或者证明书。
与此类似的还有毕业证,毕业证原件也是不允许补办,最多是毕业证明书。
所以毕业证和出生证明,在还没有丢失的时候,最好做学历认证、毕业证公证和出生证明公证,以防万一!毕业证和出生证明原件只能有一份,学历认证、毕业证公证可以有多份,出生公证也可以多份!另外出生公证可分为2种:
第一、《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公证,制作《出生医学证明》的复印件,并由公证处注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内容上完全一样等内容文字,重在说明公证过的复印件和原件效力完全一样。
第二、出生事实公证,证明出生何地何时,父母何人,重在说明出生事实。也可以同时把《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和出生事实公证一起做。
要 这是国家规定的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应到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办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持证人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等出具的造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的证明材料;
(二)接生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三)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已报或未报户口的证明;
(四)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已申报出生登记的只补发正页),并加盖市卫生局统一刻制的补发专用章,同时登记备案
另外还需要这些证件
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有房子没有房产证的,可以在物业开具房屋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防疫证,等等,
学校会在7月份公布新生招生信息,和需要的文件
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证是同一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