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性别,男/女,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2014年9月入学,修满三年,各科成绩合格,于2017年6月毕业。
国网学籍号,
毕业证号,x教字____(2017),
xxxxxx中学,,
校长xxx,
日期,2017年 6月__日
1.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
2.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学校,符合“六独立”可以继续举办民办,但对使用公办校名和校名筒称进行清理后退出。
3.对于不符合“六独立”(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要求的民办学校,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转为公办或终止办学。
4.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或转为公办学校,或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
5.不再审批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更名,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
6.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
7.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合作或挂牌的)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8.名校办民校(公参民)的治理,力争用2年时间,理顺机制体制,实现平稳过度。
一、办事流程1、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2、夫妻双方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3、村(居)民委员会将《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交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机构登记审查;
4、村(居)民委员会将已办理登记手续的《生育服务证》发放给夫妻双方;
5、育龄夫妻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申报材料1、已婚育龄妇女在结婚登记后,纳入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参加正常的健康检查。
2、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3、在办理一孩登记手续时,已婚育龄妇女应提供以下资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妇近期2寸双人合影照2张及计生服务站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4、男女双方若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出具婚育状况证明。
5、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单位将有关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交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手续。三、承 诺 时限:30工作日四、证件工本费:10元/证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安监局部门或指定的培训中心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2、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3、经考核合格后,到原培训点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不合格者,培训单位会通知其单位或本人。
二、办证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学历证明;
3、身体体检证明;
4、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培训费缴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