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成年人身份证丢失的话危险吗?急急急
  2. 电子印章丢失了怎么办
  3. 在广州市身份证不见了怎么办
  4. 公章丢失如何补办,公章补办程序方法介绍

未成年人身份证丢失的话危险吗?急急急

身份证丢失后,应立即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而不是挂失!身份证挂失后仍可用,因为二代身份证存在先天缺陷,即使丢失后作补办、挂失处理,但由于没有任何注销措施,也没有密码设定功能,原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

  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还能继续使用。居民补办身份证时,身份证号码不变,里面的住址等信息一般也不变动,唯一发生变化的是证件的签发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丢了没有危险。

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后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到一千元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电子印章丢失了怎么办

遗失公章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登报公示

公章丢失需在省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章在公安机关是有备案,所以一旦丢失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派出所报案:

(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

(4)、出示已生效的登报申明文件。

由派出所出具公章遗失证明(报警回执)。

2、办理新刻印章备案

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需要带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报警回执、登报报纸原件。待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之后,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

3、刻章

最后,则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公安局刻一个新的印章即可,大概三天左右就能拿到新的印章了。

需要注意的是,公章遗失需要首先向公司汇报。其次找不到的情况下,需要及时到工商办理挂失等(很重要),并且需要补办公章,与前一个应有所不同,否则公章被人使用,容易损坏你公司利益。这期间与公章办理有关的开支你应当支付。

在广州市身份证不见了怎么办

在广州市身份证不见了,首先应该去公安机关挂失。然后凭借挂失回执,暂停与身份证一切相关的办理业务,比如银行卡等。

如果是本地人士,重新拍照申请补办身份证。

外地人士,有的省可以在住驻广州办事处,申请补办身份证件。所在地驻广州办事处,没有该项业务,可以在广州拍好证件照,连同回执一起寄回老家,让家里人代办什么证。

  居民身份证在广州丢失,本人应该及时带上有效的户口簿原件到就近的派出所办理挂失手续,若户籍满足当地异地身份证办理条件的,可以提供户口簿原件,当地有效的居住证原件等资料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试点申请办理。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公章丢失如何补办,公章补办程序方法介绍

遗失公章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登报公示公章丢失需在省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章在公安机关是有备案,所以一旦丢失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派出所报案:(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4)、出示已生效的登报申明文件。由派出所出具公章遗失证明(报警回执)。

2、办理新刻印章备案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需要带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报警回执、登报报纸原件。待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之后,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

3、刻章最后,则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公安局刻一个新的印章即可,大概三天左右就能拿到新的印章了。需要注意的是,公章遗失需要首先向公司汇报。其次找不到的情况下,需要及时到工商办理挂失等(很重要),并且需要补办公章,与前一个应有所不同,否则公章被人使用,容易损坏你公司利益。这期间与公章办理有关的开支你应当支付。

一、先由法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到公安窗口查询一下公章的编码,然后进行登报遗失申明,再补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身份证;

3、经办人身份证;

4、加盖法人私章的法人委托书(含法人签名);

5、遗失登报证明及登报报纸(如地区级报纸浙中新报、金华日报等)。

二、旧公章换刻新公章:

备案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法人私章的法人委托书(含法人签名);

5、旧公章。扩展资料:

一、公章遗失需重新申请刻制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第八条规定,提供齐全资料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二、公章是不容随意乱盖的一个单位的公章,是这个单位的身份、权力和责任的象征。一份证明材料不管是自己或本单位其他人员出具的,抑或是外单位当事人自己提供的,只要加盖了本单位的公章,就被视为是以本单位的名义出现的,就具有本单位的法律效力,所在单位就必须对所提供的加盖有本单位公章的这份证明材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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