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考第一次补考一般会安排在开学后一个月左右。高一在高二第一学期开始后一个月左右,即大概在十月十一月之间。
高二补考则在高三第一学期开始后一个月左右,即十月十一月间。
高三补考则在第二学期开始后一个月,即三月四月间。第一次补考过不了,第二次则与下届同考。以此类推。
一般在补考过后成绩出来的三个月内学校发放毕业证。
如果经过补考和重修仍有课程不及格,那么在毕业的时候是无法顺利拿到毕业证的,只能先领结业证离校。
然后在离校之后的一定时间(一年)之内,根据学校安排的考试时间,回校参加学校组织的不及格课程的考试,考试及格之后,可以办理手续,将之前的结业证带到学校去换领毕业证。
可以。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明确了: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申请补考。
此外,根据往年情况来看,福建每年组织2次学考,分别是在1月和6月进行。也就是说,假如有考生在校期间部分科目不合格,在补考之后仍不合格,可以再参加毕业后两年内的1月和6月学考,直到不合格的科目取得合格成绩为止。
代表不能参加补考,只能重修。
在大学里面,如果学生拿到的成绩是取消考试资格,就意味着老师不让学生参加补考,要让学生直接参加重修。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学生在某门课程上旷课的,节数已经超过了1/3,所以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就只能取消考试资格。
会考补考机会共有三次。这三次机会分别安排在会考的下一个年级,即高三、高四、高五。
需要注意的是,每次补考的机会是有限的。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每个科目在每次补考中只有10个名额。如果一个科目的报名人数超过了10人,那么其他报名者将无法参加该科目的补考。因此,学生需要在会考前认真备考,尽量避免参加补考。
福建省高中会考补考能考1次 按照要求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学考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可以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申请补考。因此,在校期间补考不合格的同学,只能毕业后参加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