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证丢失可以向原学校补办,凭借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或毕业证遗失证明来报名会计考试。
提供相关学历证明,以佐证高中毕业证的“存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考生在报名初级会计考试时如果没有高中毕业证,有同等(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也可以报名初级会计考试。
如果考生高中毕业证书丢失,可以向原来学校申请补办,学校会开具毕业证遗失证明后。考生就可以报名考试了。
考生报考初级会计发现高中毕业证丢了,若考生拥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更高学历证明,可以通过出具更高的学历证明进行资料审核;若考生没有更高学历证明,可由原毕业学校或原毕业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或毕业证遗失证明,进行考试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