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地处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成立于1949年9月,先后经历了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湖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湖南公安专科学校等阶段,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开办专科教育,1993年更名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升为本科。
2、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Hunan Judicial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简称“湖南省司法警官学院”,管理隶属于湖南省司法厅,位于长沙市。享有“湖南司法警官摇篮”之誉。学院创办于1980年,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司法厅直属的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政法院校,排名位列全国司法警官院校前列;
只有两个湖南警察学院、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警察学院是公安的摇篮,学校设置有八个系部,设有六个公安类本科专业和五个普通类本科专业。
本二普通高等学校,提前与本一录取,不比一本差。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等职业学院,专科,不属普高。
1、刑事处罚,但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这些不合格一般都没有异议,治安处罚都不合格是有时间限制的,有的同学说,读小学时和人打架,被派出所抓了,做了笔录,罚款了事,这就是治安处罚。由于不在5年内,所以不影响政审。如果如果是初二,初三或者是高中打架出现这个情况,就在5年以内,那么政审就不合格。
2、这条都没异议,正在被侦查控制的,也没法高考报考警校。
3、第三条主要是学校里的表现,这些看起来是小事,但却能左右你的政审,一定要小心。
4、5、这两条比较好理解,也没有异议。
6、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主要是概念问题,很多同学分不清,哪些是直系亲属,哪些是旁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的是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高中生来说,就是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旁系亲属主要是兄弟姐妹及其伯叔姑、姨舅。这是关系比较密切的,还有侄子 ( 女 ) 、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这些关系相对较远了。把概念讲清了,同学们就知道,政审主要审查哪些人了。他们有没有问题,会不会影响你的政审就很清楚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1、考生本人⑴年龄超过21周岁。
⑵受过刑事处分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⑶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⑷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罚款200元以上治安处罚的。
⑸参加过非法组织活动、或受过学校、单位记过以上处分的。
⑹在思想品德、纪律作风、法制观念等方面有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问题。
2、考生的直系血亲
⑴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其中父母亲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或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过拘留或三次以上罚款处罚的。
⑵有在国外、境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的。
⑶有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或有正被政法机关侦查、起诉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⑷有其它影响考生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问题。
3、考生的旁系血亲
⑴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⑵对考生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国外、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⑶有其它影响考生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问题。
不凡报考省公专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湖南警察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湖南只有一所公办警校,即湖南省警察学院,是二本专科大学,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是湖南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和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湖南基地。拥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81个、与各市州公安局和相关企业共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72个、设有10个教学系部、1个实验中心、开设8个公安类本科专业和6个普通类本科专业。
湖南公立警校只有一所湖南警察学院。1949年9月成立的,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方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湖南公立警校有:1.湖南警察学院。1949年9月成立的,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方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创办于1980年,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司法厅直属的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政法院校
湖南警察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地处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学院成立于1949年9月,先后经历了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湖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湖南公安专科学校等阶段,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开办专科教育,1993年更名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升为本科。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称“湖南省司法警官学院”省政府公办大学,管理隶属于湖南省司法厅,学院是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最高学府——承担着培养湖南司法行政尤其是监狱戒毒系统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培训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与警官的重任,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享有“湖南司法警官摇篮”之誉。
该创办于1980年,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司法厅直属的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政法院校,排名位列全国司法警官院校前列。该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南省司法警官培训中心、湖南省中职德育教师骨干培训基地。
有湖南警察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警察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称“湖南省司法警官学院”,管理隶属于湖南省司法厅,位于长沙市。享有“湖南司法警官摇篮”之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