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携带补办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护士资格证丢失了,如果寻找不回,建议尽快补办,下面是补办流程: 一、所需材料: 1、由注册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补办申请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一份) 2、正面免冠去饰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3、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3、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护士资格证补办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书》,还需提交《首次注册申请表》;
2、持证人近15日内在市级主要报刊上予以公告的报刊原件;
3、原《护士执业证书》的正本或副本;或以下材料:
(1)原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在省外或在注册机关外(跨市)取得的护士资格证书,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A、考试所在考点出具的《取得护士资格未办护士执业证书证明》;
B、考试合格分数证明;
C、取得护士资格公布文复印件(考点或考区加盖验证章);
4、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证明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中止注册两年以上,或按照《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还应提交到拟聘用单位所在辖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并每人一个纸质档案袋封装,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分别补办如下:
护士资格证补办1、丢失资格证书登报声明作废材料一份。
2、提供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填写补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登记表一式两份。去当地的卫生主管部门还有人事局。护士执业证补办1、《当地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遗失声明登报的报纸原件(应为整页)。毕业证补办毕业证没办法补办,只能是到毕业学校开具证明,证明本人是从该学校毕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