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孩子办医保的办法:父母要为孩子办理落户,落户地为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凭孩子的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到所属社区、劳保所领取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社保机构受理资料参保信息进行审核录入,进行医保费用托收,向社保机构申请制作孩子医疗保险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好处如下:
在子女就学方面即可享受以下政策:在住房所在地为适龄子女办理就读手续。对购房后不要求入户义乌的,其适龄子女借读按有关招生办法解决。
在生活保障方面,已在当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含已享受养老金人员),可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按照购房入户政策取得义乌常住户口(含配偶、子女),符合义乌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参保手续,享受与义乌参保人员同等的待遇。
(一)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在城镇有合法住宅房屋所有权或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使用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在城镇登记常住户口。其中,非本省户籍人员迁往本市城镇的,需有合法稳定就业且连续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及以上,并实际居住。
(二)在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合法稳定就业,且连续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及以上(本市户籍人员可放宽为2年及以上)的,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调动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以直接在城镇申请常住户口迁移登记。
(三)引进人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人员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投资兴业人员。在本市投资经商、兴办实业,年缴纳地方税费五万元及以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特殊贡献人员。获得义乌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相当层级的人员,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六)直系亲属投靠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在被投靠人户内落户。被投靠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以投靠落户。离婚人员(不包括已再婚人员)离婚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且申请时也无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迁回婚前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市范围内户籍人员,现与在城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三代之内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的,可以申请在直系亲属处投靠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