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宪法,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5.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优先选调。
7.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甘肃省直招士官报名须知
(一)基本条件
1.身高160cm以上;
2.右眼裸眼视力4.6以上,左眼裸眼视力4.5以上;
3.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建议不要报名:①面颈部文身或者瘢痕长径超过3cm的,带有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③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的;④患有精神类疾病、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等严重疾病的。
具体标准条件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为准。
(二)注意事项
1.今年直招士官工作从8月1日开始,9月10日开始起运入营,9月30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应征地兵役机关。
2.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密切关注网上审核结论,跟踪掌握应征报名进展情况,保持通信联络顺畅,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应征。
3.因应征地招收士官专业和计划限制,未能被确定为直招士官送检对象的,还可以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安排参加义务兵征集。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政治审查合格;
(二)具有甘肃省户籍(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退役军人不受户籍限制);
(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因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原因,本次招聘限男性;
(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六)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和退役军人优先;
(七)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突发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八)灭火救援岗位:18至26周岁(1994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专科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九)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1984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十)装备军需岗位人员:持有B2驾驶执照,年龄20-40周岁(198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同等条件下熟悉工程机械、水暖电焊、汽车修理等适用消防救援队伍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考虑;
(十一)炊事员岗位人员:年龄20-40周岁(198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持有厨师职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