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春玲的事迹不是真实存在的。
申春玲是一篇网络作品的主人公,故事是发生在山东,1998年8月24日,一场特殊的追悼会在山东嘉祥县纸坊镇后申庄举行。
死者申春玲是一位年仅16岁小姑娘,她的三个哥哥穿上了为父母送葬才能穿上的孝衣,全村老少自发地佩带黑纱哭着为她送行。
作品讲述的是一位早逝的姑娘与故事中的家庭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只是一个连户口都没有的继女,在继父瘫痪,亲母亲离家出走后, 她却勇敢地留了下来,用柔弱的双肩托起了支持四个大学生哥哥上学的故事。
好
嘉祥县萌山高级中学是济宁市规范化学校,是1998年5月由东关居委投资创办的一所民办完全中学。位于嘉祥县城南街483号(火车站南邻),占地245亩,总建筑面积65704平方米;总投资1.8亿元。学校设一校四部:高中部、初中部、职业中专部、高考补习学校;现有10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000余人;教职工428人,其中专任教师268人,中学高级教师49人,中学一级教师96人,县级以上教学能手、优质课获得者107人。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
山东鲁宁监狱位于山东济宁市火车站南路赵东村。该监狱成立于1964年,其前身为604水利工程队,后改名为山东济宁劳动改造管教支队,1990年更名为山东省六四劳动改造管教支队,1994年又更名为山东第六监狱,1998年改成现在的鲁宁监狱,对外称六四农场。
1、1998年11月30日晚上,刘某酒后在饭店闹事,打碎玻璃若干块,后经人劝说,刘某表示错误并愿意赔偿。此时正好某公安局张某值勤到此处,对刘某又推又打,还要将刘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刘某不从,在扭打过程中,刘某被推倒,头撞在水泥柱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试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1)此案是否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有何法律依据?
(2)谁是本案的行政赔偿请求人?
(3)本案可以通过何种法律方式解决?
(4)本案法律时效有何规定?
(5)其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如何确定?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本案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因其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法侵犯公民人身权造成公民死亡。
熊仲祥申请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乐法赔字第2号国家赔偿决定书〕
李灵申请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2011)济法委赔字第1号赔偿决定书〕
嘉祥县萌山高级中学是济宁市规范化学校,是1998年5月由东关居委投资创办的一所民办完全中学。位于嘉祥县城南街483号(火车站南邻),占地245亩,总建筑面积65704平方米;总投资1.8亿元。学校设一校四部:高中部、初中部、职业中专部、高考补习学校;现有10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000余人;教职工428人,其中专任教师268人,中学高级教师49人,中学一级教师96人,县级以上教学能手、优质课获得者107人。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