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籍档案丢了是可以补办的。但是在学籍档案备案还没销毁时,是可以补回来的。可以这样补办流程如下:
1、开介绍信:带着高中毕业证、身份证回高中找一下教务处,说明下情况,开具介绍信,开具档案补办手续证明。
2、领高中档案信息表:带着介绍信去当地的教育局的基础教育科要一下高中档案信息表。一般可以找基础教育科的工作人员就行。然后按照表格上的要求填写,实在记不起来的可以联系下高中的班主任。根据信息表上的补充材料,可能需要到毕业高中档案馆查询学籍资料、复印、登记、缴费后,所有学籍资料将加盖毕业高中公章。
3、学校盖章:回高中找原班主任签字盖章、接着找校长签字盖章。
4、村委会盖章:回到户籍所在地找一下村主任,在最后一页证明材料栏盖村委会章,并由其签字。
5、教育局封条:带着所有材料到县教育局,跟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索要封条,由档案管理人员封档。注意事项1、补办档案不收费,就是麻烦。一趟趟跑2、九月份学校开学,学校各部门都上班的时候去,更有效率。3、对负责这个方面的老师,态度一定要好,要尊重别人。
高中毕业证丢了可以补办吗?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管理,省、市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验印,毕业证书一律于毕业当年颁发,不予补发。但教育局可以办理基础教育学校毕业证书遗失证明,具体程序如下:(1)本人到原毕业学校查核毕业证书存根或出具证明;(2)本人登报声明原证遗失作废;(3)本人持证明、报纸、照片等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报;(4)教育局核发遗失证明。
按照国家规定,高中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遗失之后,不能补发,只能发学历证明。如果需要毕业学校信息等相关证明,可以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开具证明。该学校的证明与毕业证有同等效用。到原发证学校的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有的地方是填写《毕业证补办申请表》),并尽量多提供证件的相关信息。
申请被受理后,按照要求到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并保留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刊登遗失声明7天后,即可办理毕业证补办手续。
不予补办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