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迁移: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如果是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办理加快的,只需要4-5天时间就能领取。因为办理身份证分以下两种办理:
第一种是加快办理,只需要4-5天时间就可以到派出所去领取,因为加快办理,是由EMS快递送达。但收费要贵些。
第二种是普遍通办理,是由邮政普通平邮送到办理派出所,需要7-10天时间,才能领身份证。这种收费就便宜些了。如果是异地办理身份证,时间就更长了。
不可以的!
身份证补办一定要本人回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的!异地也是办不了的,现在是要录入指纹的了,家里人也不能代为办理,如果你是为了坐车,是可以在火车站办一个临时身份证明的!用这个证明就可以在火车站买票及坐车了!
1、办身份证与临时身份证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或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办的!
2、办时一定要带上户口本原件,工作人员需要看你的原件复核你的信息后才会给你办的!有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都是不可以的!
3、必须要本人到场,现在办身份证是需要录入指纹才能办的!亲属是不能代办的了!相片要重新照与重新上传的!
4、临时身份证要挂失身份证后补办正式身份证后才可以办的。
● 迁入落户条件
凡来我市市区和旗县建制镇落户的外来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可以在现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凡购买商品房、交易房等人员,已办理房屋产权证或网签合同以及签订购房协议(事实上已入住的)的。
2.租住房屋,并办理居住证。
3.直系亲属投靠(指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4.投资、兴办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人员落户。
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私营企业)、社会团体调入(考录)或聘用的人员。
6.退出部队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落户。
7.农村牧区籍人员落户。
8.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等人员落户。
9.中等学校(含技校)毕业生或获得县级以上荣誉证人员落户。
● 办理的材料和程序
凡符合以上落户条件的人员,凭房屋产权证、产权证复印件(附缴税票据等材料)、租住房屋合同书(附居住证)、结婚证、直系亲属落户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含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调动(录用)手续、聘用合同书、士官证、农村牧区户口簿、毕业证、技术人员证、荣誉证等分类落户条件的证明材料,落户人员填写《迁入人员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本着“谁审批,谁出具《准予迁入证明》”的原则,群众到旗县区市民大厅办理迁入本旗县区落户,由旗县区公安(分)局审核;群众到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迁入我市落户,由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审核,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等有关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 办理的时限
凡市外人员迁入落户,负责审核的旗县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公安派出所落户时,必须做到即来即办,不准拖着不办。
● 迁入人员落户住址
本着“人户一致”的原则,对迁入人员落户应按固定住所落户;特别对租房落户的人员,解除租房合同后,应将户口迁入现住地,无法迁出的,公安派出所要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严格控制一房多户;对迁入人员无法提供固定住所的,可以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等。
申请人在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时,可自愿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包头市旗县区各派出所网上即可受理办理,具体如下:
1、在网上办理迁户口是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的请求预约;
2、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经过审查相关的资料之后,就会受理迁户口的预约申请;
3、户籍民警经过受理申请之后,就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还有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严谨的审核;
4、确认。在经过迁移户口的本人或者是户主对确认迁移证的确认之后,就可以在网上的人口登记表中点确认就可以了。本人或户主确认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相关倍息,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