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毕业证发放对象为具备有学籍在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发放条件为: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素质考核合格,无政教处违纪处分记录;学科成绩未达到标准者实行毕业证缓发和补考制度。参加补考的学生在9月初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统一发放毕业证;经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学生不予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只颁发初中结业证书;在校期间因品质不良受学校违纪处分者,毕业时未被撤消处分者,毕业证缓发一年,届时由个人申请,经学校审核达到发放条件者予以颁发。
2、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高中学生毕业,取得毕业证的必要条件有三个,分别是:一、取得144个学分(必修获得116个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课23个学分;选修Ⅰ获得22个学分,选修Ⅱ获得6个学分)。二、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合格。三是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不少于50分)。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学生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并在省课改网络上填写完整,才能生成毕业证。
3、学生完成了大学学校规定的各门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时和学分后,由学校颁发。
以下是一份毕业证发放管理规定,供您参考:
一、毕业证发放对象
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品质和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
按照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毕业证发放程序
学生所在学院(系)按照学校规定进行毕业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对各学院(系)审核合格的学生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系)进行核实和补救。
对于抽查合格的学生,教务处将进行毕业证书的打印和发放。
三、毕业证发放时间
毕业证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安排而定。
学生需按时到校领取毕业证书,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领取,可向学校申请延缓领取,但最长延缓时间不超过6个月。
四、毕业证管理规定
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后,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损坏。
学生毕业后,如需使用毕业证书,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
学生毕业后,学校将对毕业证书进行归档管理,学生可在学校档案室查阅或申请复印。
对于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学校有权暂停或收回其毕业证书,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五、其他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本科、专科和高职各类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发放管理。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所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制定补充规定。
初中学籍证明有固定格式,一般都是学校教务部门根据你在校学习时学籍卡片和成绩单的存档,给你重新制作一份在学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加盖学校专用公章,再配上你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就算齐了。
学籍系统里打印出来包括:学籍号,学号,家长姓名,出生年月,家庭地址,性别,族别,入学年月,家庭成员。
80年代初中毕业证一般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这是因为当时的毕业证书还没有普及使用打印机或电脑打印,而是手写填写的。
钢笔或签字笔的字迹清晰、不易脱色,可以保证毕业证书的质量和可读性。
如果需要填写80年代的毕业证书,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 准备好钢笔或签字笔,选择黑色或蓝色的墨水。
2. 在毕业证书上找到需要填写的位置,注意填写的字迹要清晰、整齐。
3. 先用铅笔在草稿纸上写好要填写的内容,避免出现错误。
4. 用钢笔或签字笔按照草稿纸上的内容填写在毕业证书上。
5. 填写完毕后,检查一遍是否有错别字或漏填的内容。
6. 最后,将填写好的毕业证书保存好,以备日后使用。
总之,填写80年代的毕业证书需要用到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晰、整齐,避免出现错误。
小升初需要复印的资料包括:
1. 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2. 报名表。
3. 照片。
4. 身份证复印件。
5. 学籍档案。
6. 其他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特长证明等。
1.
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小学毕业证书是升入初中的必要证明,一般在小学六年级学期末发放。成绩单记录了学生在小学期间的成绩情况,也是申请初中的必要材料之一。
2.
报名表:初中入学的第一步是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记录了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家庭情况。
3.
照片:通常需要提供几张硬照,包括一张学生的近照和一张家长的照片。
4.
身份证复印件:为了证明学生的身份,一般需要提供学生和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3.复学、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学籍异动证明的办理参照学籍证明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