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开具遗失证明或登报声明,可以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遗失证明或学校所在地的城市登报遗失证明(这个要根据学校的要求而定,有些学校需要,有些学校不需要)。
2.手写一份申请书(本申请需要手写,并且本人签名,要写清楚毕业证、学位证丢失原因及申请补办的理由)。
去教育局开高中学籍证明,是不可以直接到教育局开的。首先,你要到你就读的原高中学校,找到管学籍的主人或校长,找到你的学籍号,然后请打印室打印一个学籍证明,盖上学校的公章,持这个证明,到教育局普教科,找到办事人员说明情况,盖章就好了。
不用去教育局开,前往所在的高中的证明,证明曾在一定时段内为该校的学生。一般如果只是学籍证明而不是成绩证明的话就不需要成绩。去所在学校教导处盖章,如果是办签证的话,需要拿去你所在的城市的公证处证明。
可到原毕业学校或其教育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1993年高中毕业证书丢失,可以到原毕业学校相关部门查找学籍档案,情况属实,可由学校开具毕业证明,并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原毕业学校撤销或合并,可直接到其教育主管部门查找毕业生学籍后进行办理。
95年之前的高中毕业证书丢失了,这个没有办法了,因为距离现在都已经有26年了
你那可以到原来的学校去查一下有没有你的档案学籍档案资料?如果有的话,可以让学校出示一个证明,就是证明你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已经顺利毕业了,同时办一个纸质证明,是不可能办到原来一模一样的高中毕业证书的
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系、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