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办理流程为: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4、如原学校没有了,直接到教育局申请补开学历证明即可。
1、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开户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等相关部门申报,开具登报证明,同时在报纸上刊登挂失。
2、登报信息一般包括五个要素:挂失主体名称、丢失时间、丢失原因、丢失的物品、丢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
3、办事或补办单位指定报纸,特定类报纸:指办事单位指定有明确名称的报纸,如:成都公章遗失,指定成都日报;杭州房产证遗失,指定杭州日报。范围类报纸:指办事单位没有指定有明确名称的报纸,但给出了范围。如果南宁XX学校学生证遗失,指定本市市级以上报纸。扩展资料:登报声明格式非常重要,不规范的格式可能会导致声明无效,浪费金钱事小,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事大,所以选择登报格式一定要走正规的三种途径:(1)证件补办单位给出的格式;(2)报社提供的参考格式;(3)有强大格式数据参考的登报机构。登报时应遵循以下准则:(1)在满足登报内容有效的提前下,尽量把登报内容简单化,以降低成本。(2)在登报报纸字数限制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尽量多写登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