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地中考后怎么上外地高中
  2. 外地户籍可以在苏州上高中吗
  3. 高中学籍在外地,能转回户籍所在地吗
  4. 外地户口可以在广州读高中吗

本地中考后怎么上外地高中

初三毕业后去外地上高中的方法:

1、在本地入学后,把户口迁往外地。

2、如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地入学后,父母到其他城市工作,子女随父母到外地。

高中入转升学的相关政策规定:

一、系统外转入(省外转入)操作过程

1、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外省跨省转学证明和外省学籍材料。

2、转入学校的县级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属于市级直属学校此步骤省略)(以上手续由家长申请办理)。

3、转入学校所属的市级单位进行审核(此手续由县区申请办理)。

4、省级主管单位进行审核(此手续由市申请办理)。

二、转出系统操作过程

1、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开具原格式的转学证明。

2、转出学校的县级单位进行审核(如果此生属于市级直属学校此步骤省略)(以上手续由家长申请办理)。

3、转出学校的市级主管单位进行审核(此手续由县区申请办理)。

4、省级主管单位进行网上审核后,市级开具跨省转学证明(此手续由市申请办理),打印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需加盖省级成绩证明章,此手续由家长办理)。

中考可以考外省的高中。

报考外省高中首先要了解其升学政策,有什么限制,并且你要主动咨询你想报的外地高中有什么报考要求,什么时候报考。可以咨询一下学校的老师,但是每一年的录取情况可能有很大差别。

有些学校,一般是比较好的学校,在外地也有很少的招生名额,这个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楼主你说你成绩差,估计这条路是行不通的。那具体要看你要上的外地高中是什么层次,基本上就是依靠“挂读”。

所谓挂读,就是你被某所一般的高中录取,学籍在这所高中,但你人在外地高中上学,要给挂读费,以后高考的成绩属于学籍所在的高中。如果你在挂读过程中成绩很好,你的挂读高中有可能邀请你把学籍转过来,即办理转校手续,就属于他们学校真正的学生了。

外地户籍可以在苏州上高中吗

外省户口可以在苏州考高中。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二条:

二、制定并落实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相关政策措施

从2013年起,凡具有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随迁子女,均可参加当地中考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具体办法由各省辖市制定。凡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

均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江苏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参加江苏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与江苏籍考生一样,须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符合高考报名资格要求,享受与江苏籍考生同等的录取政策。具体报名和考试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非江苏籍考生,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考生回原籍参加普通高考提供便利条件。

高中学籍在外地,能转回户籍所在地吗

很难的,本地户口在外地中考后,不能直接回本地读高中,可以在外地入读高中后,转学回本地。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七条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第十八条 省(区、市)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外地户口可以在广州读高中吗

外地户口可以在广州读高中 。 1、学生在外省学校参加录取后,因父(母)调至广州市,学生必须随行,在征得广州市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凭父(母)的户籍证明可以申请转学到广州市。 2、学生因家庭迁移,或者有其它正当理由确需转学时,可凭和有关证明向原学校申请转学。 3、凡转学的学生,由本人持原校发给的转学证明,直接与拟转入学校联系,取得转入学校同意并经考试合格,就可办理转学手续。 4、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期间办理,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转学均限于一年级下学期和二年级,高三不收转学生。扩展资料: 根据《广东省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外地户口转入广州市读高中,有以下规定: 第二十条、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由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并予以合理安置。任何学校不得借故拒收转学生,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 转学一般应在学期结束至新学期开学前办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转学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再向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专用的《学生转学联系函》; 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并开具同意接收回函;转出学校凭接收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接收回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 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的转学生。 第二十二条、学生转学后(含县[区]内、外转入、转出),原转出学校的统编号不作变更,带到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根据原学籍资料重新建立学籍档案(原学籍保存备查)。

外地户口有高中毕业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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