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补办毕业证明书,可与毕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联系,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 毕业证是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修完学校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由办学单位颁发的用于证明学习经历的书面凭证。
是学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通过学习,修完教学计划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办学单位颁发的用于证明学习经历的书面凭证。
毕业证书基本记载项一般有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时间、学制、毕业专业、发证时间、证书编号、学校公章、学校钢印、校长名章等。
学籍档案丢失了,可以补办。到学校教务处申请补办,或者委托班主任帮忙办理。也可以到教育局教育股补办学籍档案。
流程:
1、学籍档案发生丢失的情况下,先到学校学籍管理处找到管理需学生档案教师先查看原始记录,看看有没有把你的档案从你高中所在学校或者是招办把档案提出来。
2、如果高中档案没有提出来的话,找档案所在地提出来即可。
3、如果确已经提出来,并且已经确属于学校过错发生丢失,或者是学校把档案交由你自己后你不小心丢失,首先可以找现在学校的档案管理者的上级协商,补一份档案,找高中的学校的班主任,然后按档案中的内容补一份,看看需要补那些材料,补一份就行。
4、然后当地人事局(或是就业单位)、毕业高校分别开具档案补办手续证明,持该证明文件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高校档案馆查询学籍资料、复印、登记、缴费后,所有学籍资料将加盖高校公章,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封口后,带回到自己所以地的人事部门即可。
可以解决。 1、需要到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去办理认证报告(最好是到学校所在地省教育厅办理),具体地址和电话,请百度:学信网。 2、2001年及以前的毕业证、毕业证上姓名等信息有误或以后更改的、毕业证原件丢失的,都需要做学历认证报告。
毕业证信息与二代身份证不符又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除了需要提交基本的学历认证材料外,还需根据情况补充以下材料:
一、属在公安部门变更的
1、身份证号码变更的,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
①制式户籍证明原件(须带有本人照片);
②制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须加盖经办民警章,单位电话)。
2、姓名变更的,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
制式户籍证明原件(须带有本人照片,并体现曾用名)。
二、普通、成人、网络证书错填的
联系毕业院校进行纠正,证明当时为错录,并确认毕业证与现用身份证同属一人(须带有本人照片,加盖毕业学校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三、自学考试证书错填的
本人未在公安部门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属报考时错填、误填的,须提供省自考办的证明(加盖自考办公章、注明经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自考办每周二集中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