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1、自考毕业生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自考毕业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是委托亲朋好友办理,需要出具申请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4、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一份,由省教育考试院留存;
首先要找到负责你们的老师说明登记表丢失。然后让老师开一张遗失证明。
必须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遗失证明,从哪里发的,要到哪里去重新申领登记表。
如果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应该及时回到原毕业院校办理补办。尽早办理补办越好办理。
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时,要携带两张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和遗失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和刊登遗失证明等。到学校,递交这些材料,有关部门会依据毕业生档案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审核无误后,会将该材料交由上级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然后带着这些材料到毕业院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补办;
一般教育主管部门会由学校将补办的毕业生登记表颁发到个人手中,拿到毕业生登记表之后,要及时放入档案中进行存放;这样个人档案才算是一份完整的档案,才具有法律效力,在生活中才可以正常使用。
以内蒙古为例,如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不慎将《就业报到证》遗失,可以携带毕业证复印件向毕业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交补办申请,待院校审核确认后报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超出两年,需携带毕业证复印件向毕业院校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补办《就业报到证》证明,证明效力等同于原件。《报到证》分为一式两份,一部分叫做《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另一部分是《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在毕业生毕业后将放入个人学籍档案,由学校通过学籍档案专递邮寄回毕业生生源地,就业报到证则交由个人自行保管。扩展资料:以福建为例,补办报到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招收花名册》复印件;
4、《毕业生补办申请表》。备注:1、《毕业生补办
毕业证书丢失后不能补办,但遗失了可以申请“毕业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的效力。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需要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在地市级及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丢失的毕业证书作废(一般由学校完成),声明须写明姓名、专业名称、专业层次、毕业证注册号、准考证号、发证机构全称、主考学校全称。
3、然后从学工部网站下载《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并填写情况说明及以上内容。
4、提供本人2寸彩色照片(蓝底)两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上述材料需送至学生工作部经严格审核无误后,报送所在省区教育厅补办毕业证明书。
5、经省区教育厅审核无误后发放毕业证明书。
6、由学校办理毕业证明书。
你好,如果是全日制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完全可以找学校或学院相应部门再要一张。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体步骤如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