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情况,开除学籍了,就没有毕业证了。只能尝试其他的办法,学校对于这种处分会有书面的处分决定,上面会写,如果学生对处罚而结果有异议,可以在X日内申诉。
你可以在最终截止时间申诉,然后由学校重新处理,从而获得一个时间差,利用时间差把毕业证领走,这样等处分最终结果下来,证书你已经拿走了,就不管啦。这种办法我读书的时候有人用过,当然需要辅导员帮忙,在发证时候给你发,不过不知道你们学校可行不可行。
还有一种就是,能不能在学信网查到你的证书编号,然后自己做一个(如果学信网信息还有的话)。
被学校开除了以后也还是有毕业证编号的,开除学生学籍处分材料由教务处保存,后期仍然可以参加中考高考,
如果你不在学校了,而是进入社会了,那就有可能是开除学籍了,那也就说已经没有你这个学生了,所以也就没有毕业证了,当然了,学校是不会轻易开除一个学生的,你看看你是哪种情况。
1、报到证是用来迁移户口的,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找到工作单位后,所在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2、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就能将户口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
3、毕业生在离开学校时,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该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找到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暂缓期满后仍没有知道工作单位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4、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5、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没有找到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6、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一、更新户口本上的学历方法如下:
所需材料:
1.本人或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未成年人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3.《居民户口簿》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二、办理户口项目变更更正须知
凡本区常住户口的居民有正当理由需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给予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凡提出变更更正姓名、出生日期、籍贯、民族、出生地等户口登记主要项目的,需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属证件材料的,可经派出所验核原件后提供复印件)。
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需出具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申请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的书面报告、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凭据。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干部、职工的,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及第一次参加工作的《履历表》(复印件);
3.申请更改姓名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
4.申请更改籍贯的,还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其祖父辈原籍贯证明;
5.申请更改民族的,还需提供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更改民族成分证明》和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6.申请更改出生地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
7.申请更改文化程度的,提供学历证明;更改婚姻状况的,提供结(离)婚证;更改服务处所的,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8、对被批准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的,由辖区派出所通知申请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辖内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