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毕业证书丢失,须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在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时具有同等效力。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补办医师资格证需向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办公室提交申请。
(一)补办《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出具单位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公章、意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附注: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二)补办《医师执业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遗失补领证书的申请书;
2、《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及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3、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
7、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8、提供材料真实性的。
如果是执业医师证丢失的,挂失三个月后,持报纸到县卫生局医政股补办
如果是医师资格证丢失的,需拿医师资格认定审核表到省卫生厅办理。如果是最早的,原始证件上不是电脑打印的鉴定书,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到省卫生厅办理。
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但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