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高中毕业证掉了,怎样可以把朋友的姓名改成我的然后复印呢
  2. 教育局:高中毕业证丢失了能不能补办
  3. 如何补学籍档案里面的高中学历
  4. 高中毕业证书丢了,学校也没了,怎样才可以开到证明
  5. 高中毕业证要多久才能补办啊

我高中毕业证掉了,怎样可以把朋友的姓名改成我的然后复印呢

  高中毕业证掉了,最好不要把朋友的姓名改成自己的,   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管理,省、市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验印,毕业证书一律于毕业当年颁发,不予补发。但教育局可以办理基础教育学校毕业证书遗失证明,具体程序如下:(1)本人到原毕业学校查核毕业证书存根或出具证明;(2)本人登报声明原证遗失作废;(3)本人持证明、报纸、照片等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报;(4)教育局核发遗失证明。 如果只是出国留学需要,到学校开具高中毕业证明及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后,再到公证处做个公证也就可以了。

教育局:高中毕业证丢失了能不能补办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申领学历证明的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扩展资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这是针对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后的善后处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的式样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需要使用学历证书的,招考、用人单位或其他需要验证单位,应将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如何补学籍档案里面的高中学历

到学校教务处申请补办,或者委托班主任帮忙办理。也可以到教育局教育股补办学籍档案。 补办流程有以下:

1、学籍档案发生丢失的情况下,先到学校学籍管理处找到管理需学生档案教师先查看原始记录,看看有没有把你的档案从你高中所在学校或者是招办把档案提出来。

2、如果高中档案没有提出来的话,找档案所在地提出来即可。

3、如果确已经提出来,并且已经确属于学校过错发生丢失,或者是学校把档案交由你自己后你不小心丢失,首先可以找现在学校的档案管理者的上级协商,补一份档案,找高中的学校的班主任,然后按档案中的内容补一份,看看需要补那些材料,补一份就行。

4、然后当地人事局(或是就业单位)、毕业高校分别开具档案补办手续证明,持该证明文件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高校档案馆查询学籍资料、复印、登记、缴费后,所有学籍资料将加盖高校公章,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封口后,带回到自己所以地的人事部门即可。

高中毕业证书丢了,学校也没了,怎样才可以开到证明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办理流程为: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4、如原学校没有了,直接到教育局申请补开学历证明即可。

高中毕业证要多久才能补办啊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申领学历证明的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扩展资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这是针对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后的善后处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的式样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需要使用学历证书的,招考、用人单位或其他需要验证单位,应将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高中毕业证丢了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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