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票领购簿丢失了怎么办
  2. 发票开具后未认证,丢了可以作废重新开吗

发票领购簿丢失了怎么办

 纳税人丢失发票领购簿,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补发发票领购簿的手续: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最后一次领购发票的存根联及未用完的发票。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纳税人确认《发票领购簿》遗失需办理《发票领购簿》补发的应提供)。  

三、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持刊登“遗失声明”时取得的发票(发票的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到税务机关查验。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  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申请补办发票领购簿,税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发票开具后未认证,丢了可以作废重新开吗

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作废的。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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