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高中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遗失之后,不能补发,只能发学历证明。如果需要毕业学校信息等相关证明,可以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开具证明。该学校的证明与毕业证有同等效用。到原发证学校的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有的地方是填写《毕业证补办申请表》),并尽量多提供证件的相关信息。
申请被受理后,按照要求到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并保留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刊登遗失声明7天后,即可办理毕业证补办手续。
不予补办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不能补办
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可到原毕业学校或其教育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1993年高中毕业证书丢失,可以到原毕业学校相关部门查找学籍档案,情况属实,可由学校开具毕业证明,并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原毕业学校撤销或合并,可直接到其教育主管部门查找毕业生学籍后进行办理。
高中毕业证丢了可以补办吗?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管理,省、市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验印,毕业证书一律于毕业当年颁发,不予补发。但教育局可以办理基础教育学校毕业证书遗失证明,具体程序如下:(1)本人到原毕业学校查核毕业证书存根或出具证明;(2)本人登报声明原证遗失作废;(3)本人持证明、报纸、照片等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报;(4)教育局核发遗失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