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教资考试时,需要带上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橡皮擦、直尺、钢笔和黑色签字笔。
身份证用于验证考生的身份信息,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凭证。2B铅笔、橡皮擦和直尺是进行选择题和填涂答题卡时必备的工具,钢笔和黑色签字笔是用于填写主观题答题卡和签名的。此外,考生还可以携带水杯、小食品等个人用品,以保持良好的状态和精神。需要注意的是,手机、电子设备、书籍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应携带。
教资考试需要带的东西包括: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作为考生的身份证明,原件用于确认身份,复印件用于备案。
2. 准考证:教资考试的准考证由考试机构发放,包含考生姓名、考试科目、考场等信息,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必备证件。
3. 笔和笔芯:考试备考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工具,用于完成试卷的填写和作答。
4. 数学工具:教资考试中可能涉及到数学计算,可以携带计算器和直尺等工具,以备不时之需。
5. 饮食和饮品:考试期间可带一些小食和瓶装饮品供考试间隙饮食补充。
6. 手表:考试中不一定提供时钟,携带一个手表可以帮助考生掌握时间。
7. 草稿纸:考试过程中可以使用的草稿纸,用于临时记录和计算。
8. 其他必要的工具和材料:根据个人需求,可以携带一些备考用的参考资料、纸质教材等。
请注意,具体考试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时,认真阅读考试通知和规定,确保带齐所需的东西。
教资考试所需带的东西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 考场通知书或准考证,这是考生参加教资考试的准入证明,必须携带。
3. 笔和铅笔,备考期间需要使用的写字工具。
4. 橡皮擦和尺子,备考期间可能需要使用的其他写字工具。
5. 科目相关教材和复习资料,以便备考期间参考和查阅。
6. 饮用水和小食品,以满足备考期间的饮食需求。
除了上述内容外,考生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 考生应提前确定考试地点,并提前熟悉考场位置,避免迟到或迷路。
- 考生应提前查看考试规定和说明,了解具体的考试时间和要求。
- 考生应保持良好的考试纪律和作风,服从考务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 考生应合理安排备考时间,确保充足的复习准备。
1、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需要准备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证所在地报名的考生需要准备居住证原件;在学校所在地报名的考生(不能通过在线学籍验证),需要准备学生证原件
3、社会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以及个人承诺书
5、普通话证书材料
6、体检材料
7、考生本人个人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照片
2023年教资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原件复印件;
3. 教师的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包括教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
4. 教师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首先教资准备的东西有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个人承诺书;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考教资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
4、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6、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7、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在校生报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没有学生证的话可以使用别的证件。
1在校生报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时,考生应将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学生证原件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2学生生只是证明该学生是本校学生的一种证件,还可以使用其他证件证明自己,例如院系开具的证明,或者是校园一卡通等证件。
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非师范生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要提供师范生身份证明(具体要求按各认定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8)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