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信息与二代身份证不符又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除了需要提交基本的学历认证材料外,还需根据情况补充以下材料:
一、属在公安部门变更的
1、身份证号码变更的,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
①制式户籍证明原件(须带有本人照片);
②制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须加盖经办民警章,单位电话)。
2、姓名变更的,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
制式户籍证明原件(须带有本人照片,并体现曾用名)。
二、普通、成人、网络证书错填的
联系毕业院校进行纠正,证明当时为错录,并确认毕业证与现用身份证同属一人(须带有本人照片,加盖毕业学校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三、自学考试证书错填的
本人未在公安部门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属报考时错填、误填的,须提供省自考办的证明(加盖自考办公章、注明经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自考办每周二集中受理)。
可以解决。 1、需要到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去办理认证报告(最好是到学校所在地省教育厅办理),具体地址和电话,请百度:学信网。 2、2001年及以前的毕业证、毕业证上姓名等信息有误或以后更改的、毕业证原件丢失的,都需要做学历认证报告。
学籍信息上的身份证号码有误必须更正,具体的更正材料及更正程序如下:
一,更正材料。
学生户口本的首页及本人页;学校开具的在校生证明。
二,更正程序。
带着更正材料到学籍所在学校,找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中进行关键数据变更,然后上传佐证材料,上报,审核,即可。
需要重新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