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2.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分值: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根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大专学历人员落户南京的条件之一是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因此,根据政策规定,大专学历人员落户南京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如果中途有断缴或缴纳不足6个月的情况,将无法符合落户条件。需要注意的是,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在申请落户前仔细了解最新政策规定。
一、毕业后留在南京就业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先到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市场加盖毕业生“调配章”,然后到迁移证上指定的派出所落户(集体户)。单位有集体户的,可直接落在单位;单位没有集体户的,由单位负责落户在省、市人才市场。
二、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但仍愿将户口留在南京的毕业生,可以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落户两年。两年后,如果毕业生仍未将户口迁出,户口将被打回原籍。
不可以落户的
南京取消限购政策后,个人在南京购房将不再受限制。但是,要想在南京落户,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南京落户的信息,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
南京人才落户可以带子女随迁,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可申请户口南京城镇的地区的类型有: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