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是联考有两种身份。一种是华侨生,另一种是港澳台学生,华侨生只要有海外绿卡,对国内的户口和护照酒没有影响。如果是港澳台学生就需要放弃内地的户口。因为报考条件就是持有永居身份和回乡证,而办理回乡证就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於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香港地区学生要求持有通行证/居住证+身份证,但并没有指明身份证必须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也就是说,只要具备了身份证+通行证的配置,香港非永久居民身份一样可以报考港澳台联考!
参加港澳台联考需要满足特定的报名资格并出具要求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二、报名材料
1、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出具报名条件中确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华侨考生须出具的材料:
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考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考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
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3、所有考生应提供其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
4、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报名点同意后方可委托亲属代理确认,确认时应出示考生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考生电子相片、报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为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扩展资料:
教育部授权联招办根据《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法》制定并发布全国联招的年度招生简章。如无重大政策调整,联招办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个别规定进行修订并报教育部核准。
联招年度招生计划不占各高校经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由高校确定后于每年5月31日前报送联招办,并由联招办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全国联招考试各考区要严格按照联招考务规定、考务要求组织考试,严防重大违纪舞弊问题发生,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考生,确保生源质量。
港澳台联考的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考生需要登录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网上注册或重新注册。
1.
首次报考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高招办指定地点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2.
非首次报考的考生,在2020年4月1日-4月30日期间也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登录教育考试院高考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并申请参加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