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只查验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和土地证),不再收取证书原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和土地证)上不再加盖“已办理抵押权登记”印章。
原已办理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并加盖“已办理抵押权登记”印章的证书,解除抵押后,证书上可加盖“已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印章。
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房屋办理登记后,向房屋所有人出具的。房屋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办理抵押登记时要出具房产证的,那么民法典中抵押登记后是不是要扣留房产证?民法典对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没有规定,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所以抵押房屋不会收房产证的。
可以办理!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人采矿生产满1年;
(二)采矿权属无争议;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可以
黔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贵州省贵定县定南乡新良田重晶石矿采矿许可证正、副本遗失公告
我局已依法受理了贵州省贵定县定南乡新良田重晶石矿遗失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公告的申请。该采矿权基本信息如下:
矿山名称:贵州省贵定县定南乡新良田重晶石矿
采矿权人:贵州荣万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号:C5227002021076110152426
开采矿种:重晶石、锌矿
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5万吨/年
矿区面积:0.6462平方公里
有限期限:2021年06月至2031年06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及《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健全矿产资源绿色化开发机制完善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19〕3号)的规定,现予公告遗失。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黔南州自然资源局以书面材料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