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高等教育委员会不再补发,但可出具《毕业证明》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其效力与原件相同。
2. 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者,首先要携带原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资料到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再带上原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资料、2张同一底片免冠一寸照片和遗失声明,到市自考办办理。
3. 办依据毕业生档案库对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丢失毕业证书的出具《毕业证明》;丢失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依据其原档案材料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学历证明专用章。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在两年择业期外补办手续: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评审时需要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去规定的评审地点评审:
毕业证;
学位证;
相关单位的在职证明
以上三个证明有专人进行人工审核,对于毕业证或者学位证遗失的人员,可以登录学信网打印电子学籍证明。
1、在搜索引擎上搜索“学信网”的官方网站。
2、搜索结果中,找到学信网的官方网站,点击进入。
3、在网站上,点击右侧的“学信档案”处,没有注册的先进行注册。
4、在实名注册页面,填写个人信息,注册账户。
5、注册好账户,返回登录学信档案。
6、登录后在个人中心,可以选择查看自己的“高等学历教育信息”,也可以申请学历的“在线验证报告”,这样在进行资格复审的时候,工作人员只需要扫码或者登录学信网即可验证你的学历信息了。
正规军校的毕业证是由国家统一发行,丢了不能补办的,只能回学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补办流程:
1.回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
2.证明书需由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再申请补办。
3.经原毕业学校审核无误后,将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省教育主管部门对情况核准后,再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和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