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媒体上刊登遗失证明,然后凭遗失证明的报刊去公安消防注册办申请补办。
补办证书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遗失声明(市级报刊)的整张报纸原件、个人补办证书的申请、单位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与原证书照片相同底版的照片一张。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消防证补办的办法:
1、由于所有的消防许可证均对应相应的地址场所。
2、遗失声明(市级报刊)的整张报纸原件。
3、个人补办证书的申请(说明原因),单位证明、单位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原证书照片相同底版的照片一张。到原来办理证件的消防大队或消防支队办理即可。
4、近10年了一般可以查到,以前的证件不一定能查到。
扩展资料
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场所,申办消防安全许可证时,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不含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三日内办理完毕,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五日内办理完毕。
办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的流程:
1. 申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领取《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
2. 填写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申请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支队所管辖的重点单位直接送支队防火处)。
3. 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单位的报告和《申报表》后 7 天内,派分管参谋进行现扬勘察,按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的,各县(市)市由分管参谋签署意见,交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大队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4. 支队防火处在接到城市各区消防大队审核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 10 天内,即派分管参谋进行勘察、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报防火处长,支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防火处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5. 审核内容:
( 1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环境和场所;
( 2 )有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 3 )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组织和制度。
一,一级消防工程师丢失证书可以补办。首先在媒体上刊登遗失证明,然后凭遗失证明的报刊去公安消防注册办申请补办。所需资料按着注册办提供的程序做准备。
二,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需要的资料如下:
1.首先需要聘用企业的营业执照等企业资料;
2.《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登记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4.有效身份证明;
5.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文件、聘用证明;
6.申请登记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7.原工作或聘用单位出具的解聘合同、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