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补偿或实际获得助学贷款金额代偿,按国家规定学制年限计算补偿代偿总金额。
2.研究生只补偿或代偿研究生阶段在校学习期间产生的学费或贷款,已享受免学费政策的研究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