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办理流程为: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4、如原学校没有了,直接到教育局申请补开学历证明即可。
不能补办
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如果学员证书不慎丢失了,第一时间应该与院校取得联系,咨询院校关于证书丢失办理流程的详情,只需要根据院校相关规章流程制度,学员是可以获得一份学位证书证明书。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学员获得的学位证明书,在证实自己学位时是完全认可的,所以学员不必担心其是否会被认同。不过很多院校关于申请学位证书证明书的流程非常麻烦,时间上也会非常长,并且还需要发表一系列的相关证明才可以,所以还是建议学员将自己的学位证书原件保存好,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是全日制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完全可以找学校或学院相应部门再要一张。
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
高中毕业证书丢失可以补办,补办地点是所在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补办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加盖学校公章。
2.将申请表交所在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并领取空白毕业证。
3.学生所在学校填写好毕业证并盖好相关印章。
4.将申请表和填写完整并盖有学校印章的毕业证交基础教育科审核。
5.所在地市教育局办公室核实并加盖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