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怀化所有高中学校
  2. 2021崇左中考志愿录取规则
  3. 云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怀化所有高中学校

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6所)。

怀化市第三中学、怀化市铁路第一中学、怀化市第一中学、溆浦县第一中学、沅陵县第一中学、洪江市黔阳一中(东校区)。

二、比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

怀化市湖天中学。

三、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5所)。

中方县第一中学、沅陵县第二中学、辰溪县第一中学、辰溪县第二中学、溆浦县第二中学、溆浦县第三中学、溆浦县江维中学、芷江县第一中学、会同县第一中学、会同县第三中学、麻阳县第一中学、新晃县第一中学、洪江区第一中学、靖州县第一中学、通道县第一中学。

四、非省市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11所)。

怀化市第五中学、洪江市黔阳一中(西校区)、洪江市黔阳二中、中方县第二中学、沅陵县第六中学、沅陵县第七中学、辰溪县民族中学、溆浦县圣达学校、溆浦县第四中学、麻阳县民族中学、芷江县第三中学。

五、民办普通高中(23所)。

怀化市郡永实验学校、怀化市雅礼实验学校、怀化市兴才高级中学、怀化市清华实验学校、怀化市诚信中学、怀化市德才高级中学、怀化市大鑫艺术学校、怀化市人才教育学校、怀化市鸣德学校、怀化文理高级中学、怀化市五溪高级中学。

怀化市天星高级中学、怀化市民族学校、怀化市海天中学、怀化华美学校、辰溪县博雅实验学校、溆浦县玉潭高级中学、溆浦县楚才高级中学、溆浦县凯文高级中学、怀化市新晃恒雅中学、芷江县和平实验中学、洪江市华清高级中学、通道县卓煌高级中学。

2021崇左中考志愿录取规则

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各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云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行为,保障学生、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其中教学人员是指承担培训授课的人员,教研人员是指培训研究的人员。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适用于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及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

云南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双减”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强学龄前、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文化课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文化课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服务监管工作,促进要文化课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化课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面向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开展文化课类教育培训工作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培训机构。

第三条 文化课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教育方针,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尊重教育规律、训练规律和身心发育规律,以培养文化课兴趣爱好、提高身体素质、提高人才质量为目标,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县教育是文化课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县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根据属地管理的责任权限,全面落实文化课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文化课类校外培训机构。

会同二中高中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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