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首先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初审报名资格,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毕业证不能确认为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的须提交报到证或本人档案)。
其次,申请人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体检,并同时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思想品德鉴定等,于6月21日至25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自行申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于6月27日至30日到相应认定机构现场确认。
再次,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7月初公布认定合格名单,即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发放资格证。
第一步:持大学毕业证书到毕业的高校就业中心或毕业生分配办(各校办理的机构名称不同)开证明 (如:李某2011年毕业于xx大学xx系学校专业,报到证丢失,请予以补办。
报到证序列号:xxxxxxxxxx。
特此证明)盖公章。
学校毕分办留有毕业生报到证副本,能查到序列号。
第二步:拿高校证明在你毕业学校所在的省报上登遗失声明,费用100元左右。
要记着把遗失证明带回还有用。
第三步:遗失证明在省报刊登大约是七天后,拿一张登有你遗失声明的报纸和遗失证明去学校所在地省人事厅(有的省叫公务员局)毕分办补办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