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99年黑龙江省中等专业学校免试入学依据

1999年黑龙江省中等专业学校免试入学依据

1999年黑龙江省中等专业学校高中毕业生免试入学的依据是省教育厅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入学的通知》(黑教高[1999]30号)。根据通知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入学高职高专及其他相关专科学校:

1. 须具有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即高中阶段各科成绩合格,且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在本科类招生规定的最低控制线以上;

2. 必须参加本省普通高考,并取得本省统考成绩,成绩不低于省普通高校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的专科控制分数线);

3. 必须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试(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本省规定的相应标准。

以上三项条件均需符合,方可免试入学

黑龙江省中等专业学校免试入学依据1999年7月1日国家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的通知》(教职通[1999]1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免试入学,学校应当对其基础知识、能力和素质进行测试和考察,确立适宜专业。根据该通知,黑龙江省中等专业学校免试入学的依据是: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必须具备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并且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的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

学校对考生的基础知识、能力和素质进行测试和考察,根据考试结果确定适宜的专业。

黑龙江省高中毕业证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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