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注销之后不能再重新注册,没有学籍不可以上学,学校里不能存在没有学籍的学生 以吉林省为例,根据《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十二条 凡因转学、休学、复学、留级、跳级、退学或其他原因发生学籍变更的,均须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原学籍号注销,不再启用。
档案丢了,首先需要联系高中阶段的学校(高中阶段包含中专,技校,高中,职业高中等)补办学籍材料,联系大学补办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统招生需要去省就业指导中心补办就业报到证或报道证遗失证明,再找工作单位补办转正定级表及一些相关的工作履历,如调资表,考核表等材料(注:2016年之后流动人员已取消转正定级及调资表。
如果档案在存档单位之间流转过的话,还需要找这些单位补办档案转的材料,如行政工资介绍信,档案转递通知单。
如涉及体制内的工作离职的,还得补办离职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