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证长32厘米、宽26厘米,四周框架是粗黑色的,有0.02厘米。姓名、省名、县名、年龄、年级、校长名、年份、月份均为空格,由人用毛笔填写。上面盖三个红色印章,分别是校长汪展私章、学校公章和隶书“江山县第一区私立萃文中心小学银记”。
新出台的规定首次从普通高中学生的入学、考勤与评价、转学与借读、休学与复学、留级与退学、奖励与处分、毕业与结业七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最突出的一点是:勒令学生退学和开除高中生学籍必须慎
重,要经过必要的听证、公示程序。
规定对学籍认定有了严格规定,只有取得录取编号、学籍号、会考号、毕业证号的考生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否则不能在所在学校参加会考、不能发放所在学校的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高中生转学问题,原则上不得转学,学校也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的学生。高一年级转入的外地学生,学校必须严格审查当地地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当地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凡没有考取普通高中的学生,各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借读生一般只能借读一年,原则上乌鲁木齐市各中学不得接收借读生。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